1-8 推理理论
在实际应用的推理中,我们常常把本门学科的一些定律、定理和条件,作为假设前提,尽管这些前提在数理逻辑中实非永真,但在推理过程中,却总是假设这些命题为 ,并使用一些公认的规则,得到另外的命题,形成结论,这种过程就是论证。
定义 1-8.1:设 和 是两个命题公式,当且仅当 为一重言式,即 ,称 是 的有效结论。或 可由 逻辑地推出。
这个定义可以推广到有 个前提的情况。
设 是命题公式,当且仅当
称 是一组前提 的有效结论。
判别有效结论的过程就是论证过程,论证方法千变万化,但基本方法是真值表法、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。
(1) 真值表法
设 是出现于前提 和结论 中全部命题变元,假定对 作了全部的真值指派,这样就能对应地确定 和 的所有真值,列出这个真值表,即可看出 式是否成立。
因为若从真值表上找出 真值均为 的行,对于第一个这样的行,若 也有真值 ,则 式成立,或者看 的真值为 的行,在每一个这样的行中, 的真值中至少有一个为 ,则 式也成立。
例题1
一份统计表格的错误或者是由于材料不可靠,或者是由于计算有错误;这份统计表格的错误不是由于材料不可靠,所以这份统计表格是由于计算有错误。
我们列出真值表 1-8.1 如下:
表 1-8.1
从表上看到只有在第三行 和 的真值都为 ,这时 的真值亦为 。故
成立。
或者考察 的真值为 的情况,在第二行和第四行,其相应的 或 中至少有一真值为 ,故亦说明 成立。
例题2
如果张老师来了,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答,如果李老师来了,这个问题也可以得到解答,总之张老师或李老师来了,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。
上述语句可以翻译成下述命题关系式
列出真值表 1-8.2 如下
表 1-8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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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真值表看到, , , 的真值都为 的情况为第一行、第三行和第五行,而在这三行中 的真值均为 。故
(2) 直接证法
直接证法就是由一组前提,利用一些公认的推理规则,根据已知的等价或蕴含公式,扮演得到有效的结论。
规则,前提在推导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引入使用。
规则,在推导中,如果有一个或多个公式、重言蕴含着公式 ,则公式 可以引入推导之中。
现将常用的蕴含式和等价式列入 表 1-8.3 和 表 1-8.4 中。
表 1-8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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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1-8.4
| 编号 | 公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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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题1
证明
例题2
证明
(3) 间接证法
定义 1-8.2:假设公式 中的命题变元为 ,对于 的一些真值指派,如果能使 的真值为 ,则称公式 是相容的。如果对于 的每一组真值指派使得 的真值均为 ,则称公式 是不相容的。
现在可把不相容的概念应用于命题公式的证明。
设有一组前提 ,要推出结论 ,即证 ,记作 ,即 永为真,或 为永真,故 为永假。因此要证明 ,只要证明 与 是不相容的。
例题3
证明 可逻辑推出
例题4
证明
间接证法的另一种情况是:若要证 。设 为 ,即证 或 ,故 为永真式。因为 ,所以若将 作附加前提,如有 ,即证得 。由 ,证得 称为 规则。
例题5
证明 , 重言蕴含
例题6
设有下列情况,结论是否有效?
(a) 或者是天晴,或者是下雨。
(b) 如果是天晴,我去看电影。
(c) 如果我去看电影,我就不看书。
结论:如果我在看书则天在下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