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-1 谓词的概念与表示

命题是反映判断的句子,不反映判断的句子不是命题。一般地说,反映判断的句子是由主语和谓语两部分组成。例如,电子计算机是科学技术的工具。其中“电子计算机”是主语,“是科学技术的工具”是谓语。主语一般是客体,客体可以独立存在,它可以是具体的,也可以是抽象的。例如:小王、老师、3、4、XX 代表团、唯物主义等。用以刻划客体的性质或关系的即是谓词。例如:张三是个大学生,李四是个大学生。这两个命题可能用不同的符号 PQ 表示,但是 PQ 的谓语有同样的属性:“是个大学生”。因此引入一个符号表示“是个大学生”,再引入一种方法表示客体的名称,这样就能把“XX 是个大学生”这个命题的本质属性刻划出来。又例如:

(a) 他是三好学生。

(b) 7 是质数。

(c) 每天早晨做广播操是好习惯。

(d) 5 大于 3。

(e) 哥白尼指出地球绕着太阳转。

在上述语句中“是三好学生”、“是质数”、“是好习惯”、“大于”、“指出”都是谓词。前三个是指明客体性质的谓词,后两个是指明两个客体之前关系的谓词。

我们将用大写字母表示谓词,用小写字母表示客体名称,例如 A 表示“是个大学生”,c 表示张三,e 表示李四,则 A(c)A(e) 分别表示“张三是个大学生”,“李四是个大学生”。

用谓词表达命题,必须包括客体和谓词字母两个部分,一般地说,“bA”类型的命题可用 A(b) 表达。对于“a 是小于 b”这种两个客体之间关系的命题,可表达为 B(a,b),这里 B 表示“是小于”。又如命题“点 aBc 之中”可以表示为 L:,故可记为 L(a,b,c)

我们把 A(b) 称作一元谓词,B(a,b) 称作二元谓词,L(a,b,c) 称作三元谓词,依次类推。

注意,代表客体名称的字母,它在多元谓词表示中出现的次序与事先约定有关,因此未经约定前,上例记作 L(a,b,c)L(b,c,a) 等都可以,但一经约定,L(a,b,c)L(b,c,a) 就代表两个不同的命题。

单独一个谓词不是完整的命题,我们把谓词字母后填以客体所得的式子称为谓词填式,这样谓词和谓词填式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
一般地说,n 元谓词需要 n 个客体名称插入到固定的位置上,如果 An 元谓词,a1,a2,,an 是客体的名称,则 A(a1,a2,,an) 就可成为一个命题。

通常,一元谓词表达了客体的“性质”,而多元谓词表达了管体之间的“关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