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-3 谓词公式与翻译

我们知道,简单命题函数与逻辑联结词可以组合成一些谓词表达式。有了谓词与量词的概念,谓词表达式所能刻划的日常命题就能广泛而深入得多了。但是,怎样的谓词表达式才能成为谓词公式并能进行谓词演算呢?下面先介绍谓词的合式公式。

我们把 A(x1,x2,,xn) 称作谓词演算的原子公式,其中 x1,x2,,xn 是客体变元,因此原子谓词公式包括下述形式的各种特例。如:Q,A(x),A(x,y),A(f(x),y),A(x,y,z),A(a,y) 等。


定义 2-3.1:谓词演算的合式公式,可由下述各条组成:

(1) 原子谓词公式是合式公式。

(2) 若 A 是合式公式,则 ¬A 是一个合式公式。

(3) 若 AB 都是合式公式,则 (AB),(AB),(AB) (AB) 是合式公式。

(4) 如果 A 是合式公式,xA 中出现的任何变元,则 (x)A(x)A 都是合式公式。

(5) 只有经过有限次地应用规则 (1)、(2)、(3)、(4) 所得到的公式是合式公式。


在讨论命题公式时,曾用了关于圆括号的某些约定,即最外层的括号可以省略,在谓词合式公式中亦将遵守同样原约定,但需注意,量词后面若有括号则不能省略。

谓词合式公式,今后简称谓词公式。